(网经社讯)日前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、浙江?#35759;?#24459;师事务所律师麻策在接受《中新经纬》记者采访?#21271;?#31034;,
1、作为电子商务平台,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严禁网售电子烟、严禁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后,应当根据《电子商务法》中关于依法应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 规定,下架未取得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》商家的烟品商品,同时根据《广告法》等规定,?#22659;?#21508;?#20013;问?#30340;电子烟广告信息,否则可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国家并不是要禁止电子烟发展,而是要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,传统线下渠道仍然可以销售电子烟,只是未来需要更加规范。